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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男子在謝長廷競選總部附近放置子彈遭起訴

2008年04月16日 12:47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4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男子陳武雄在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前向警方報案,稱在民進黨候選人謝長廷競選總部“臺灣維新館”附近發(fā)現(xiàn)一盒子彈。經警方調閱監(jiān)視錄像帶后,發(fā)現(xiàn)子彈是由陳武雄自己所放置。臺北地檢署今天將全案偵查終結,將其起訴。

  起訴書指出,有傷害罪前科的陳武雄于3月14日上午在臺北市華山公園撿到制式霰彈15顆后,本來將子彈藏于家中,后來認為不妥,于是帶著子彈到長安東路一段找朋友。剛好這位朋友正在家門前洗車,陳武雄認為有機可趁,彎腰作勢要撿車底的東西,實則趁機將子彈放在車底,再拿出來給朋友看,佯裝為他人所放置。

  陳武雄隨即向警方報案,謊稱有人放置子彈。由于拾獲地點離謝長廷競選總部僅300多米,引起警方高度重視。經調閱當?shù)乇O(jiān)視錄像帶后,才發(fā)現(xiàn)其實是由陳武雄自己所放置,卻誣告他人持有。臺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提起公訴。(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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