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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換緩刑落空 吳淑珍怨法官不給子女機會

2009年09月02日 06:58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9月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家庭成員的偽證案一審宣判,吳淑珍等人分別遭判處1年到半年不等的刑期,且無人獲得緩刑;對此,陳水扁家委任律師林志忠轉(zhuǎn)述說,吳淑珍不僅對判決結(jié)果感到相當失望,還怨法官不給子女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陳水扁家子女協(xié)助吳淑珍掩飾罪行,嚴重妨害司法正義,且陳致中與陳幸妤有多筆私人支出也從公務機要費支應,有待檢察官偵查。

  林志忠說,昨天傍晚吳淑珍給他打電話時,雖然強調(diào)她本身對被判刑1年的結(jié)果其實沒有太大意外,但陳幸妤、趙建銘都是醫(yī)師,兒子陳致中還是法律系畢業(yè),不懂法官為什么不給子女們一個改過機會,讓她對于這樣的判決結(jié)果感到相當失望。 (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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