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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雄:“公投法”修好 核四“公投”才有意義

2014年04月24日 11:12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林義雄:“公投法”修好,核四“公投”才有意義。(臺媒圖)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在馬英九辦公室、“行政院”定調(diào),“核四涉電價屬臺灣范圍內(nèi)‘公投’,門坎不能降”下,無限期禁食已超過45小時的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今(24)日發(fā)表“核四‘公投’與我”一文,文中指出唯有先把“公投法”修改好,“核四‘公投’”才會有意義。(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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