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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出放寬辦證限制等四項惠臺服務(wù)新舉措

2009年05月19日 08:40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新社福州5月18日電 (記者 張彩林)記者18日從福州市公安局獲悉,為進一步便利海峽兩岸人員往來,福州警方推出了四項惠臺新舉措:開放暫住福州人員、暫住福州華僑赴臺旅游,同時,放寬臺灣居民口岸落地辦證限制,并實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自助受理。

  據(jù)介紹,從5月15日起,除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未實施按需申領(lǐng)護照地區(qū)人員外,在福州市暫住一年以上的外省居民,可以由本人向暫住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guān)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簽注,赴臺灣地區(qū)(含金門、馬祖、澎湖)旅游。

  同時,暫住福州華僑從現(xiàn)在開始也可以赴臺旅游。暫住在福州市的華僑只需提供中國護照、定居國外的證明、暫住證、具有組團赴臺旅游資質(zhì)的旅行社出具的赴臺旅游全額發(fā)票,就可以向暫住地公安機關(guān)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赴金門、馬祖、澎湖及臺灣本島旅游。此舉改變了過去暫住在福州的華僑只能事先取得入臺許可證后,方能赴臺探親訪友的情況。

  在此次推出的新舉措中,福州還放寬了臺灣居民口岸落地辦證的條件:凡從福州港、福州機場口岸入境的臺灣居民,可憑有效臺灣居民身份證件或臺灣地區(qū)出入境證件向口岸簽證機關(guān)申辦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改變過去臺灣居民僅持有臺灣地區(qū)出入境證件而未持有效臺灣居民身份證件就無法落地簽注辦證入境的情況。

  此外,根據(jù)新規(guī),暫住在福州市的臺灣居民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通過自助受理機申請辦理一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簽注和3個月一次出境有效簽注。公安部門將實行隨到隨辦簽注和集中代辦簽注,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提供便捷服務(w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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